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展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本认证)考核工作,保证本认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网育网(北京)国际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网育网)根据《会展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网育网成立会展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开展认证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本认证共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第四条 本认证考核内容分为基础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采用计算机考核和实操考核的方式。
第二章 报名管理
第五条 凡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可直接到当地考核站点报名参加认证考试。
第六条 考核站点在进行考试报名登记工作时,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级别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严格审查,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名单汇总,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等考生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第七条 考核站点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考场设置
第八条 管理办公室根据考生报名和考核站点考场分布情况分配考场及座位号,生成准考证,考核站点于考试前3天将准考证发送到考生手中。
第九条 考核站点根据管理办公室下发的考场布置标准和考生安排,布置考场环境。
第十条 考核站点应在考试现场明显处标明“会展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在考场的门口张贴本考场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考核站点应在各考区设置专用的考务办公室、学员休息室、医务室并有明显标识,考场外应大幅张贴考试纪律。
第四章考务人员职责
第十二条 考核站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考核站点应设主任1名,考务人员2人、信息系统管理员1人。主任负责统筹、制定考核站点管理工作,考务人员负责开展、实施具体考务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运行、维护考务平台和考试平台系统操作。
第十四条 根据考核要求,管理办公室安排考评员到指定考核站点开展考评工作,考务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评员工作。
第十五条 每个考核站点应设专门的医务人员1人并配备常用急救药物,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应在30人范围内,监考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人。
第五章 考试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考核站点负贵安排考场,并对考试环境严格测试,每期考试均须填写考场布置核查表。
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或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识,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考试前核对考生有效证件并清点参加考试人数,宣读考试纪律。
第十八条 考核站点工作人员负责解答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但不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或复读。
第十九条 考核站点须对考试全程进行监控录像,录像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第六章 阅卷与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基础理论考核采用计算机阅卷评分,实操考核采用评分表评分,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评分做到客观公正,量分准确,标准统一,确保全国统一认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价组织:网育网(北京)国际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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